在我们的生活中,葡萄酒并不是必需品。我们之所以要喝它,是因为要从中得到情感的释放,或愉悦、或郁闷、或悲苦、或兴奋……总之,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精神需求。
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,葡萄酒因为受到众多人的喜爱,就不断地总结很多饮用的经验,以便于程度的获取需求。所以,我们就有了众多的关于葡萄酒饮用的知识或者说规矩。对于这些“规矩”究竟该如何去遵守,成为时下葡萄酒消费的比较普遍的话题。比如突出的一种情况就是,很多不懂葡萄酒的人或者刚开始接触的人,都喜欢往葡萄酒里加一些饮料之类的添加物,可乐、雪碧、果汁和冰块等等,在酒吧、夜总会等场所非常普遍。而这些场所也相应推出了适合这种消费的优惠活动,买葡萄酒送饮料,送冰块,更加助长了这种饮用的风气。
于是有很多专家对这种饮用风气提出了批评,说是破坏了葡萄酒的结构,违背了葡萄酒意义,更有的严重到了对葡萄酒的“亵渎”。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惊慌,也没有必要忙于纠正。在葡萄酒知识尚未普及,大多数人不懂葡萄酒的情况下,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。
从法国留学归来的个葡萄与葡萄酒博士李华,如今已经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副校长,亚洲所葡萄酒学府——葡萄酒学院的创始人,终身名誉院长,他对葡萄酒的贡献在乃至世界都是的。我们曾经讨论过现今流行的葡萄酒的消费习惯,他的观点很明确,那就是你觉得怎么喝好,就怎么喝。在大家还不懂葡萄酒的时候,只要喝就是进步。同样,葡萄与葡萄酒组织的米歇尔·布根也持同样的观点。他说,人不必要学习别人的规矩,应该有自己的游戏规则,这就是特色。
葡萄酒的消费习惯是建立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的,法国人有法国人的文化背景,所以他会有自己独特的葡萄酒消费观念。如果一个法国人在葡萄酒里面添加可乐,会被认为是愚昧无知的行为,是对葡萄酒的亵渎;人有人的文化背景,特别是几千年的酒文化更是灿烂辉煌,当我们不习惯葡萄酒这个外来文化的口味的时候,用自己的消费习惯来改变它,简直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加可乐,给我以快乐,不加可乐反而得不到快乐,不仅违背了葡萄酒是快乐的本质,也违背了人类获取快乐的本质。
作为一种酒精饮料,葡萄酒其实很简单。可是现在确有很多的宣传把葡萄酒神化了,认为葡萄酒是神圣的,高尚的,尊贵的,神秘的,所以要大家遵守葡萄酒的诸多规矩,以防“冒犯”。真得很可笑,也很滑稽。原来我也是这么看待葡萄酒的,以为只有按照葡萄酒的“规矩”才能算是懂葡萄酒。直到几次参加性的评酒会。
与会的都是国内外的评酒师,在评酒的过程中,大家都中规中矩的品尝葡萄酒,到了晚上的酒会,却完全变了样。男女无有例外,大口喝酒,大块吃肉,挨着碰杯,一个个满脸通红,欢声笑语,激情肆意。在这里没有什么“规矩”,没有什么矜持,没有高贵,也没有低贱,所有的只是快乐。葡萄酒是快乐的元素,是兴奋的添加剂。
酿酒师千方百计转化的糖份,被可乐还原了;日夜守护的平衡,被可乐破坏了;终年坚守的回味被可乐的碳酸味替代了……葡萄酒是酿酒师的孩子,是他的艺术作品,当然要倍加呵护,可是这与消费者有什么关系哪?原来所有对葡萄酒的不公平待遇的批判都源于酿酒师的情结。我不是酿酒师,为了快乐我可以为所欲为。
如果你是酿酒师,你尽可以用“规矩”寻找快乐;如果你是一个法国葡萄酒的崇拜者,你也尽可以用“优雅的举杯”得到快乐;如果你是一个寻找快乐的人,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喝葡萄酒。